民国廿四年,深秋,陇东的黄土塬已被寒风削得一片枯黄。
在平凉陈洼村老堡子梁上,几个斜挎着马枪的兵,堵住了一个汉子。为首的军曹扯了扯嘴角,露出被旱烟熏黄的牙——眼前这汉子,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刺头,陈洼村的冒旋。
“跑?往哪跑?这梁上梁下,都是咱马主席(马鸿逵)的天下。”军曹的马鞭,虚指着汉子身后那道一丈来宽、深不见底的旧壕沟。那是早年防匪的工事,平日里,人要过去都得搭块板子。
被反捆着双手的冒旋爷,没看那鞭子,也没看眼前的枪口。他慢慢转过身,用肩膀蹭了蹭脸上混着尘土的汗,目光在自家陈洼村的方向停了一瞬,窑洞上的炊烟细得几乎看不见。他转回头,声音像梁上的石头一样硬:
“老总,打个商量。你们让我三步。三步之内,我要是没跑脱,要杀要剐,随你们的便。”
一阵短暂的死寂,然后是哄然大笑。兵痞们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蠢的笑话。军曹笑得眼泪都快出来,用鞭梢点着冒旋的胸膛:
“三步?老子让你十步!你这泥腿子,凭两只脚,还能跑过我这四条腿的马?跳得过这阎王沟?”
“十步就十步。”冒旋爷垂下眼皮,只说了这么一句。
他当然不是要跑赢马。他要赢的,是这些兵痞心里那点猫玩老鼠的骄横,是对这老堡子梁每一道皱褶、每一条土坎的、比对自己掌纹还熟悉的底气。这底气,是陈洼人祖祖辈辈用脚板从黄土里刨出来的。
“走你!”军曹一挥手,带着戏谑。
冒旋爷没跑。他深深吸了一口干冷的、带着土腥味的空气,然后,在身后爆发的、更加猛烈的嗤笑声和拉枪栓的吓唬声里,朝着那道深渊,猛冲了出去——
那不是跑。是扑,是弹,是豁出性命、要将自己摔过悬崖的一跃。
他的身影在崖边猛地一蹬,腾空而起,像一只绝望又决绝的孤雁,在空中划过一道短暂而惊人的弧线,靴子底堪堪擦着对面崖边的碎土,整个人便重重地滚进了对面的壕沟,消失在枯草与土垄之后。
笑声戛然而止。
老堡子梁上,只剩下北风刮过荒草的呜咽,和几个兵痞瞪大的眼睛,以及沟对面传来的一阵迅速远去的、窸窸窣窣的滚动声。
军曹的脸,从戏谑的红色,变成震惊的白色,最后涨成了羞怒的猪肝紫。
“追!给老子追!活的死的都要!”
马蹄声在梁上暴烈地响起,却只能沿着壕沟乱转,寻找可以下去的地方。他们骑马,可在这纵横的沟壑梁峁之间,反而成了累赘。
“没耳朵冒旋” 这名号里最传奇的一段,就从这“十步之约”和一跃之下,带着黄土的腥气,带着血与怒的根芽,扎进了陈洼村的口耳相传里,再也抹不去了。
而这一切,仅仅是个开始。更大的凶险,和那个伴随他一生的、鲜血淋漓的绰号,还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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